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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低空开放大事记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空军航空管制部部长蔡军
 

2003年,民航局出台《通用航空管理条例》。条例对于通用航空涵盖范围、飞行空域使用审批和管理权限、时间做出了规定。

2007年4月,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确定我国实施空域分类的目标时间为2010年。

2008年“5•12地震”发生后,各地直升机到位时间多数超过48小时,部分超过96小时。事后相关报告被提交中央军委,低空空域开放获原则通过。(来源:caing.com)

2009年8月,西安国家航空产业基地获批:“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航空产业试点园区”。

2009年10月,空管委召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研讨会。会议明确将“适时有序开放低空飞行区域”。拟于2015 年前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放开,2020 年前完善各项法规及低空管理模式。

2010年4月,民航局制定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的有关十五点措施。

2010年8月,中央军委、国务院联合下发《关于深化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》的通知,确定低空空域改革的总体思路。同年11月《意见》正式印发。

2010年8月,民航局颁布《通用航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》,旨在理顺机场与通用航空之间的利益关系,明确政府管理职责,规范通用航空市场秩序。

2010年10月,国内首家民营通用航空机场专业管理公司在西安成立。

2010年12月,国家空管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《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》的措施。

2011年3月,空域管理体制改革被列入“十二五”重要规划内容,提交全国“两会”讨论。

2011年5月,空军司令部航空管制部部长蔡军表示,“低空开放”不等于“低空放开”。